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分配结果(第四批)
来源: 高明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12-25 10:57:00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环〔2014〕21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佛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核定与分配工作的通知》(佛环函〔2014〕799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佛环委办〔2016〕2 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6〕63号)等文件要求,经环保部门核定、企业确定等程序,区环境保护局拟定了全区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与分配结果。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拟核定分配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核实和处理。
公示期限: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
受理单位:365bet体育在线备用
受理电话:0757-88988203
通讯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8号
电子邮箱:gmzlkzk@163.com
联系人:梁工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核定分配结果(公示表)-第四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