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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开展春季大气环境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 高明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04-01 17:00:00

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工业源春季大气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佛环函[2017]204号)要求,2017329日上午,我局对荷城街道富湾横江工业区内工业企业开展春季大气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共出动21人次,检查企业7家。行动检查发现2家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佛山市高明区伟成家家具厂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主体工程已投入生产,未配套污染治理设施;佛山市广之粤汽车有限公司扩建一个喷漆房,且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未重新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投入使用。目前,我局已对该2家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我区企业进行全面督察工作,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杜绝环境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