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高明区喜鹊门业制品经营部新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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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喜鹊门业制品经营部新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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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喜鹊门业制品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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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大塘美村后综合楼A18-A21商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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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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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佛山市高明区喜鹊门业制品经营部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大塘美村后综合楼A18-A21商铺(中心地理坐标:22°85'75. 88"N,112°69'49.76"E)。项目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厂房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年产不锈钢门1000个,年产值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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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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