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鹭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 高明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 2017-12-29 14:57:0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金鹭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任何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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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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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鹭湾广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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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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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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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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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以北、独岗工业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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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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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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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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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占地面积27739.63 m2,总建筑面积113121.9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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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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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建成及管网完善前,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在区域污水处理厂建成及管网完善后,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至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垃圾收集点及公厕臭气、机动车尾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等达标排放。
(3)设备噪声、车辆交通噪声、商业噪声等达标排放。
(4)生活垃圾、污泥统一收集后按要求处理。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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